部门职责:
井研生态环境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改善人居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突出茫溪河污染治理、主要污染物减排、生态县建设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。
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
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;
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;
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;
负责从源头上预防、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;
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;
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开展全县生态保护工作;
负责全县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;
负责全县环境监测、统计和信息发布。
领导分工:
凃仁垚(党组书记、局长):主持全面工作。
胡强(副局长):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、政策法规、行政审批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、依法治县、城考与城市创模、环境监测、农村面源污染。协助局长分管局审批股、农村生态股、县环境监测站、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管艳(副局长):负责环境信息、机关行政事务管理、规划财务、政工人事工作,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、纪检监察、群团、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,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。
李强(总工程师):负责环境统计、主要污染物减排、污染控制、限期治理、环境普查、饮用水源保护、核与辐射安全管理、危险废物管理、环境监察执法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、综治与维稳、环保信访(纠纷)与公众举报、网络舆情、新闻发言人,协助局长分管污染控制股、环境监察执法大队。
本职责分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,原有分工相应废止。